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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舟山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8-10-10 点击量:

 

各县(区)政府残工委,新城、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舟山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舟山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计划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根据《舟山市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0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7〕64号)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残联发2018〕25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工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决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总体目标,将残疾劳动者纳入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整体规划,推进就业工作与残疾人事业的协调发展;坚持“市场引导、托底安置、精准扶持”的原则;建立与“四个舟山”建设相适应、与舟山新区发展相匹配、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衔接的就业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实名制调查中未就业的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扎实做好残疾人就业促进、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在努力保持现有残疾人就业状况稳定的同时,着力解决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问题,基本满足残疾人技能培训需求。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残疾人新增就业达到600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的引领示范作用,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

贯彻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舟山市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2018年,所有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有1名残疾人就业,到2020年,应全部达到法定比例,县(区)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残疾人就业;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用工人数在70人以上的单位安置残疾人比例不足法定安置比例50%的,在新招收职工时须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到2020年,须至少达到法定安置比例的50%。要严格执行新的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残疾人安置审核办法,各县(区)从2018年起要建立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制度,要及时足额征收并管好用好残保金,切实发挥残保金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残联)

(二)稳中求进,积极开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

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强对集中就业企业的指导力度,督促集中就业企业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各地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投入,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每多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3000元标准予以奖励,并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无障碍设施改造给予补助扶持其稳定发展。在同等条件下,政府要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残联)

(三)规范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

加强部门协调,确保税收优惠以及机构运行经费和场地租金补贴、设施设备补助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就业困难人员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中直接从事残疾人服务的,可享受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制定出台市、县(区)残疾人辅助性(庇护性)就业机构管理规范文件,对已开办的各类辅助性(庇护性)就业机构进行规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政策,加快推动每个县(区)创建1家示范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到2020年,全市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街道)建立1家辅助性就业机构。鼓励各级政府及社会力量举办辅助性(庇护性)就业机构。(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

(四)大力推进残疾人电商就业。

大力推进残疾人电子商务就业,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电子商务企业,每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2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推动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增设残疾人创业孵化区,对依托大众创业孵化平台或利用现有残疾人服务设施创办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园(基地),给予场地(所)租赁、无障碍设施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补助;孵化园(基地)每孵化1名残疾人创业按不低于当地1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补助。市对残疾人创业孵化工作突出的县(区)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鼓励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及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电商知识普及培训,扩大残疾人电商应用规模、提高电商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五)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

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创业者社保补贴等补助,并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鼓励残疾人积极从事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积极推进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残疾人工作,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并落实好相关补贴政策。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等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开发社区便民服务、居家服务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严格执行盲人医疗按摩资格认证、证书管理、执业备案、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制度,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可吸纳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业。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机构、敬老院和社区服务机构开发盲人医疗按摩岗位或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集中安排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的医疗机构,解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问题。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生局、市税务局

(六)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

完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和一人一档一策的动态管理帮扶机制,将农村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情况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范围。免费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手工加工等技能水平,使之掌握一技之长。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困难残疾人家庭工作,加大农村低收入残疾人扶持力度,确保产业开发、就业帮扶、小额信贷、异地搬迁等专项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业大户吸纳和带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鼓励农村低收入残疾人通过发展农村观光旅游、特色养殖、来料加工等特色产业增加收入。鼓励扶贫合作社和扶贫资金互助会吸收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入社、入会,鼓励将财政补助金向入社、入会的低收入残疾人配股、赠股,让更多低收入残疾人拥有按股分红或保息分红收入。巩固和发展残疾人扶贫基地,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市残联、市财政局

(七)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

各地要加大就业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投入。要统筹利用职业院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企业等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具备就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依据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性别、年龄、学历等进行分类,了解掌握每一个人的培训需求,研究确定培训方向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精准职业技能培训,在城区要把职业培训与就业市场相结合,在农村要把实用技术与脱贫致富相结合。要配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同时,依托现有设施设备,规范和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对基地的认证、考核和评估机制,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八)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也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针对性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帮扶服务到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要充分依托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市场,适时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招聘活动。要将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放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首位,准确掌握每一名毕业生基本情况和需求,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落实扶持政策。各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室,全面推进评估工作的开展。要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确保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信息数据应录尽录。同时,切实加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和监督检查,防范劳动违法事件发生。对已安置残疾人的用工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要会同市残联加强残疾人劳动用工情况检查,将劳动执法监察检查与日常性、专项性的年检年审工作相结合,对残疾人的劳动权益进行重点检查,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市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关心重视和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适应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工作方案,做好经费保障,将工作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努力形成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加强考核。各地要将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还未就业的残疾人作为重点援助对象,纳入当地政府的就业援助计划,要用足用好现有的各项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同时,要加强工作考核,确保活动不走样,政策有突破,工作见成效。根据实际情况,市里将适时组织督查。

(三)强化精准,加大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动态更新调查成果,深入分析本地未就业残疾人分布和需求状况,采取有针对性帮扶措施,精准施策、精准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就业服务中介、就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针对性、多样化的就业服务。要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简化和优化办事流程,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最大便利的服务。各地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全社会爱护残疾人、全民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