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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9-08-01 点击量: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审计整改事项告知书》(舟普审整事告〔2019〕7号)审计报告的文件精神,我单位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制订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审计重点审计了低保(低边)残疾人是否做到应补尽补及已经死亡的残疾人是否及时注销停止享受两项补贴。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三个阶段的整改工作,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63-67日),区残联对审计报告中存的多补少补金额进行核实,并及时将具体情况下发给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第二阶段为各镇(街道管委会)各自整改610-710日),对照审计问题名单,对本辖区内延时享受的残疾人应退尽退,对未及时享受的残疾人进行情况了解与核实。第三阶段为区残联整改阶段(711-719日),区残联根据各镇(街道管委会)上报的材料和情况进行具体落实,尽量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一)部分低保(低边)残疾人未享受困难补贴情况落实

根据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底,共有66名低保、低保边缘户残疾人未及时享受困难补贴。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通过实地核实,在6月底之前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到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中。

    (二)死亡人员未及时注销两项补贴情况落实

根据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底,23名残疾人在死亡后仍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涉及金额15016元;55名残疾人死亡后仍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涉及金额54375元。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通过各级残联的努力,截止目前共追回62人次多发的两项补贴,总计金额54891元,全部收缴国库。有3名的残疾人员死亡后存折注销,经银行查证资金都还存在残疾人本人的银行卡内,涉及金额4455元,但由于卡已注销,取回资金较为困难。有9名残疾人员资金未追缴且追缴存在难度,涉及资金9945元,其中2名为家庭情况的确十分困难,无力偿还多发的补贴,7名为残疾人家属不配合工作或者家属全部在外地没有办法联系,导致补贴资金无法追回,具体的情况说明见附件。综上,此次整改共收缴了85.7%的多补资金,对审计报告中提到的虾峙镇蒋安康多补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涉及金额10200元,已全额追回。

二、建立整改后续机制

一是建立低保低边新增注销人员信息共享机制。目前,我们已于民政部门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每月月初与民政部门互通当月低保低边新增和减少人员的名单,再逐一查询是否为残疾人、是否符合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的要求,做到最大程度的应补尽补。

二是建立死亡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死亡残疾人的动态管理,我们已与民政、卫计等部门组成了社会救助联席制度,月初及时与民政部门取得火化信息,每周五与卫计部门取得本周内全区医院、卫生所开具的死亡证明记录。同时,为了死亡信息能更加全面,今年7月,我们再次与公安部门沟通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月争取与公安取得人口注销信息,以确保市内死亡信息的全面取得。这些数据,每月残联工作人员汇总,通过对比,逐条找出其中的死亡残疾人,逐一取消两项补贴的发放,尽可能的从源头上杜绝了“人死补贴还在发”的问题。